咨询详情

晚6点50左右,那一天下过雨路湿滑,对方骑踏板电动摩托车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176毫克/100毫升),且逆向行驶,撞向我方骑电动自行车,当时双方都撞晕过去,路人见此状况报的警,长达二十多天对方年龄55左右没救活,死亡,我方也住了几天医院,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新交通安全法有规定像这种醉酒逆向行驶应全责,我方应是受害方,为啥我方正常行驶还要负次要责任呢?

其他 2020-07-07 16: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