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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事今年5月27日从北京大兴回了河北老家,公司领导答应我休年假。我剩余13天年假。6月12号,发布了北京肺炎二次疫情,我就没回北京上班。6月30日,我递交了离职申请。7月8日,我查了工资条,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就发了258元的绩效工资。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23-01-08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北京疫情期间,企业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一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超过一个月,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的,则发放适当的生活费。
  • 不合法,未交五险一金的话,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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