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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入职,未签劳动关系,期间要求公司交保险,公司回复不给交,一直到2020.3月才开始交社会保险,7月份通过劳动仲裁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赔偿,并赔付11个月双倍工资,这个可以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20-07-10 02: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要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是在员工并没有失职的情况下去接触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要给予员工解除时的经济补偿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解除的时候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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