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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阿紫与内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的过程中,丙公司经常拖工资,从未替钱某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激纳社会保险费用。2019年9月1口,阿紫与本单位同事阿绿结婚,丙公司以其违反了公司“禁止同事结婚,香则双开”的规定,且违反了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当场向阿紫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书》。1、如果阿紫想离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内公司?请说明理由2、丙公司根据公司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向阿紫出具《终止劳动合同书》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阿紫有哪些救济手段?

其他 2020-07-10 14: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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