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双方因地界发生争执,对方拿铁锹先动手,我方动手夺出铁锹给扔一旁,推了对方一下,让对方摔倒,因对方年龄70多岁又地界不平导致对方住院,经检查断3根肋骨造成一级轻伤,由公安局,乡镇调解双方没解决,现在对方向检查院法院提出诉讼告我方故意伤害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并书面诉讼的和发生事实不附,诉讼我方无缘无故出手打对方,我方现在应该怎样做

刑事辩护 2023-01-07 2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帮你积极辩护 减轻处罚。
  • 建议您寻找证人,来证明事实情况
  • 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1、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2、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如果公安机关立案,走公诉程序,由检查院起诉,法院审判。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