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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1997年离婚,当时离婚判决是我跟随母亲生活,我哥哥跟随父亲生活。之后我的上学工作结婚等等一切事物都是母亲承担的,父亲对我从未理会过。但今年我父亲起诉我和哥哥一起承担赡养义务,赡养费均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支付赡养费是否可以减免。

离婚 2023-01-07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减免赡养费。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用。
  • 法律分析:赡养费主要是指给予父母经济上的帮助。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承担赡养义务的同时,不但应该在金钱方面给予父母帮助,而且还应在生活上对父母照顾,精神慰藉父母等。二、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2、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方面。
  • 你哥哥赡养你父亲,你赡养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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