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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昨天让抓了,到现在不知道让哪抓的,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7-22 09: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因此,你可以等公安机关的通知,也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联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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