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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户口在重庆江津,我老公户口在湖北,如果我们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在我现在常住綦江办理吗?

离婚 2023-01-07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 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见,协议离婚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 你好可以在常住地办理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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