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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后代持股协议还有效吗?签了转让协议我的股份还能收回吗?

股权转让 2020-08-28 1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代持相当于委托、显名,真正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
  •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终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如系国有股权,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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