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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佛山一个工厂工作,机器失灵把我右手压断四个手子,只剩下拇指,去劳动能力评为六级工伤,请问六级工伤大概全部费用能赔得到多少钱

其他 2011-12-16 01:2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赔偿64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1705元/月的,按1705计算。咨询详情和提供帮助请来电联系。
  • 以你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赔偿你64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还要支付你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再者,评为六级,你有权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每月的生活津贴等,这是另一个赔偿标准。
  • 你好,工伤六级,解除与单位劳动关系的,可以主张64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几个月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 工伤补偿为64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其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另外计算,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外,还可以索赔64个月的本人工资(月工资少于1800左右的,按1800左右算),另有好几个月的医疗期工资。
  • 你好 ,须要看你发生工伤前的平均工资才能确定。
  • 赔偿64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1705元/月的,按1705计算
  • 赔偿64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1705元/月的,按1705计算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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