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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这个月10号我开车撞到个人,两处粉碎性骨折,肋骨三根骨折。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伤者次要责任。我车买的全保,我已经在医院垫付医药费7000,伤者做手术还有医药费保险公司负责了我方70%的责任。现在要出院了伤者说没钱支付他所承担30%的医药费。他意思要我们垫付那30%的医药费,从后期赔他的其他费用哪里抵扣。如果我们垫付了后期赔他的费用少于我们垫付的钱怎么办?伤残鉴定至少要三个月后才能做,如果他出院想要找我们要钱怎么办?还有就是出院了,是不是保险公司赔给他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之类的这事就算了结了呢?如果他以后还向我们要伙食费该不该给?

其他 2020-07-30 2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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