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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6月15号买了一台三一起重机,7月3日,在简阳工地和另外一台吊车,抬一个输送架时,发生了大臂扭曲变形的现象,发生事故后,马上向三一售后的汇报,售后人员在总公司提取了行车记录仪,发现当时没有超载现象,售后人员又到达事故发生现场,提取吊车当时的工作记录后说我们超载了,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当时行车电脑显示,额重10.9吨,实重11.1吨,超载了200公斤,事后向售后人员要事故检测报告,售后人员说无法提供,吊车吊重误差几百公斤是正常的,一直找他们售后人员,和销售人员,他们都说我们是违章操作引起的,叫他们提供事故检测报告,他们又提供不出来,叫他们提供大臂钢材检测报告,他们也不提供,因为当时销售人员向我们说是90号钢材做的,我一直怀疑是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现在向销售员要大臂检测报告,它是斜口否认百般抵赖,说介绍产品的时候没有跟我们说过大臂是90号钢材做的,这个我是有人证的,我们老百姓买的车很不容易,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向他们索赔吗?应该怎么做?谢谢

调解 2020-08-02 1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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