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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亲为由,相亲女方身份真实,多次进行相亲,收取男方的第一次见面礼红包,并通过以男方送礼物的方式,男方愿意送女方礼物,随即转账,有的是用来买化妆品有的不是,有男朋友,未婚,总计金额十多万,构成诈骗罪吗?

离婚 2023-01-04 2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礼物和钱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予认定为诈骗罪;贵重物品也要看赠与目的,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小钱小礼物,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但是数额较大且女方是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 你好,要看是不是虚构事实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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