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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今年六月二十一日突发心梗,经抢救现在生命体征平稳,医生建议休养一到三个月后恢复正常工作,但是现在单位因为他生病,觉得他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想开除他,我们需要提出维权,现在有几个问题1.我老公的单位是XX矿业下属的一个老板包的矿,其实就是这个老板从山金手里包了一个井口,但我觉得山金对其有监管责任,我想连山金一起告,一个第一被告,一个第二被告。2这个单位的地址归东乌旗管,但是我查到XX矿业的注册地在锡林浩特,我是否要去锡林浩特的劳动局提出诉讼3,我老公在这里工作八年零一个月,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五险一金,现在养病期间,他们属于单方撕毁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包括让他们补给我八年的社保,并赔偿因为他们没给我上保险而产生的医疗费?虽然我自己买了医疗险,但我觉得单位没尽到他们的责任,应该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其他 2020-08-06 09: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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