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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我老婆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事情发生在2020年6月21日到7月10日出院,我在7日10下午全部材料交上用人单位,昨天又说材料不全又补交,问用人单位是不是超过办理工伤认定的时间,我怀疑他们沒给我们交社保,下午通知我去公司面谈,我该怎么办才好,是私好,还是走社保好。

其他 2023-01-04 2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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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在发生工伤起30日内向劳动局工伤科提起书面申请;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然后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进行认定,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完成后,可凭《工伤确认通知书》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待伤情稳定可向劳动行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如果达到了等级,可从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以后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买了社保,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需要核实清楚才能确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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