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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有一处旧房屋,别人在我的房后见了新房,我的就房屋就占用了他的院子,他趁下雨天给我挖倒了旧房子,请问他应负那些法律责任,他是哪一种犯罪?

其他 2009-06-15 1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你的财产损失,如果损失超过3000元,可能构成侵犯财产罪,你可以先报案,派出所如不立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
  • 对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失超过3000元,可能构成侵犯财产罪。
  • 是的对方应当进行赔偿。但是只是民事并不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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