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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打工因工伤造成尾椎骨折,骨折后自行去当地骨科医院治疗,第二天回老家人民医院转院治疗,工厂给员工买了保险,受伤后工厂给申报了工伤,后续去工厂,工厂方面说只报销人民医院的治疗费用,不报销当地骨科医院的治疗费用,工厂一心想走保险,请问后续报销和赔偿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23-01-04 06: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工厂上班受了伤致残先申请认定工伤,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等治疗完毕后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下: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工伤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选择辞职,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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