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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儿媳妇已经离婚,但儿子跟儿媳都不给孙子的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3-01-03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最好协商。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如果仍旧不出钱,就立遗嘱不给其遗产。
  • 可以组织证据起诉未跟孩子生活一方给付生活费的
  • 您好,可以法院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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