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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去年在成都和一个女孩订婚了,当时那女方家好像是拆迁按人口每人60平方房子,10平方免费,50平方按1千多补差,补差的钱是女方补了七万多,那我儿子也分了60平方,现在因性格不合离婚,那我儿子能要回60平方的房子?

离婚 2023-01-03 10: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回迁房的处理方式:若双方均属于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若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且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般将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并由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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