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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恋爱,对方多疑,我总是平白无故被侮辱殴打,曾把我的耳朵打成耳膜穿孔,损坏了我的金项链,后来依然被殴打,我现在很怕男人在我面前说话或者在我身边,我们现在分手了,也验不了伤,请问能给我精神损失费吗?

其他 2020-08-19 1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暴力冲突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固定证据以便后期的维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 你好当时没有报警的话你也没有证据,你现在就需要相关的费用是肯定没有的,你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他的这些行为的话,你可以要对应的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包括医疗费或者相关的损害鉴定都是可以要的黄长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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