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在婚姻登记处离婚时登记处给统一的离婚模板上在财产分配处填的无,当时不知道公积金也可以分割,后期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吗?

离婚 2020-08-19 22: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公积金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