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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1年参加工作(单位为集体企业),为临时工;1994年底转为合同制工人;这段时间的工作,单位也没有给我建立档案,没有记录,也没有交养老保险,但有工资单材料。单位是于1995年才开始给我交社保的。请问:1991一1994年的工龄,可认定吗?养老保险可补交吗?

其他 2023-01-03 06: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单位能补交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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