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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号,在渤海新区南疏港路附近与一辆大型单排相撞,交警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我车从买到撞一共两年,撞的接近报废,又达不到报废要求,只能修车,我是否可以起诉对面车主,对我赔偿折损费

其他 2020-08-21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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