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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9年4月某一天,我10岁的儿子禾口10岁甲,10岁的乙在外面玩耍,一家人吃晚饭的时候,甲的亲人带着他来找我,说我儿子用乙的弹弓(一种弹射牙签的弓箭,到现在我也没有见到这个凶器)射中了(当时应该是玻璃水在流),我质问儿子,他只是哭,在没有完全确认的情况下,(没有监控和其他目击证人)我就把这事认了,紧急打车送去了华西医院,后来所有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伙食费都是我出的,事情过去了一年多了,现在甲的父亲要求我赔偿小孩的残疾赔偿金,请问,我应该赔偿多少钱?谢谢

其他 2020-08-23 1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赔偿需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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