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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9年4月的某一天下午,我10岁的儿子和同学甲,乙在停车场玩耍后回来,然后一家人吃晚饭时,甲的亲人带着甲来找我们,说我儿子用同学乙的弓箭(一种射牙签的玩具,到现在我们都没有见过这个凶器)射中了右眼,造成右眼角膜穿透伤)在没有监控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我们认了,并积极培同甲方家人一起送甲去成都、、医院医治,我承担了一年多的所有医疗,交通,食宿等费用。经过积极治疗,甲的右眼晶体缺如,硅油填充,七到八级残疾。现在甲方要求我赔偿残疾赔偿金。请问,我该赔偿他多少钱合适?麻烦帮我算一下赔偿多少钱合适?另外,甲乙方监护人该承担部分责任吗?谢谢

其他 2020-08-23 2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赔偿需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 你好请问具体的情况是
  • 如果构成八级伤残,其中残疾赔偿金就有21万多,除了残疾赔偿金还有其他赔偿项目如护理、精神损害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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