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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人借了三十多万,有借条,但是他给的居住地地址是户籍地址不是常住地址,去法院起诉说传票无法送达,我又找不到他,现在要怎么办

其他 2022-12-31 01: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按照身份证确定。
  • 借钱不还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起诉的流程如下:
    1、收集证明借贷款息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
    2、撰写民事起诉状;
    3、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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