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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离婚二十年了,当年欠女方的彩礼现在让我还,我应该还吗?

离婚 2020-09-02 18: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的。
  • 二十年已经到了最长的诉讼时效,你可以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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