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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肇事赔偿问题,正常交通事故,我全责,赔付的时候怎么个赔付法。那个人被我撞的本来不严重,我们本地医院也出了证明说没事,她们家就不行,又跑银川又跑北京的。现在被她老公想讹人。被我撞的是个女的,口腔医院的护士,她老公是神华的职工,她老公说他请了3个月假陪护,然后说他每个月的工资是9000块。3个月就是27000。女的也说她每月工资是8000,然后误工了6个月,就是48000。然后她们家跟我们要误工费就要7万多,还不算看病的和营养费路费什么的。我想知道这个误工费具体是个怎么赔付法?难道他老公要是一个月挣3万,然后请了3个月假,我误工费就要给他9万吗?所以想请律师详细跟我说明一下,这个误工费呀,营养费啊,看病费啊(很多看病费是他们自己乱花的,我们本地医院本来都说了她没事,她就说不行,然后就自己去北京去银川),精神损失费啊具体都是怎么赔付。

其他 2020-09-02 08: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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