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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儿子订婚以后,女方提出分手,中间两个人已经同居过,中间怀孕过一次,当时检查医生说没有胎音,所以流掉了,现在女方提出退婚,彩礼钱可以退还吗?

离婚 2020-09-02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初步描述您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定的彩礼的。
  • 您好!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形彩礼可以不退还: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双方登记的虽未同居但是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3、虽未进行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可以退一部分,剩余的,可以作为对女方流产 的补偿。
  • 您好,如果还没有结婚,可以要求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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