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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9年男方父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11年9月结婚后,12年开始房贷一直由女方还贷,17年中旬将房屋出售,在此期间房贷一直女方支付,男方因在外地打工未支付家中任何费用。房屋出售后房款在男方父母银行卡中,18年重新购买房屋,男方父母将所购房款67万,另外又凑8万总计75万,女方父母家中凑18万,总计93万多用于支付首付款,商业贷款40万,每月房贷一直女方支付,男方在此期间不间断支付总计六个月房贷,现在离婚,房屋怎么分割?男方父母支付的算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20-09-05 16: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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