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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没办酒席,可是登记了结婚证,男方出资全款买一套楼房,那我们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后在房产证加上,赠与女方,是属于共同的房产?还是属于女方的?还是属于男方的?还是共同夫妻财产

离婚 2020-09-06 07: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婚前女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离婚房产归女方。如果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一般是很难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内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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