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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7岁了,在她奶奶家院子里玩,孩子的大伯打算给小狗洗澡,把一锅开水放在院子里,孩子不小心把锅蹬翻了,结果开水把孩子的一条腿和肚子烫伤了,请问谁应该担这个责任。

其他 2020-09-06 06: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烫伤他人属于侵权行为,无意烫伤他人的,也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要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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