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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8月27日来公司开始试用期,但没签劳动合同,9月5日主动口头提出离职,9月6日来公司还钥匙,当天未经公司允许私自上公司电脑拷取公司文件,周六周日不上班所以没办法办理离职手续和结清工资,所以9月6日晚我个人微信转他266块钱,然后他就说要去劳动仲裁告我们,9月6日晚我司告知他三日内来办理离职手续,他目前还没有来。如果3日后他没来,然后他举报我们拖欠他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做,或者我们需要赔偿他多少钱?

其他 2020-09-08 08: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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