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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早七晚六,然后还得要求每周得上一个夜班,一个夜班相当于加班,大概100元,我的工时按照以前的早七晚六就已经超了,那么现在还得要求我在原有的上完白班的基础上还得上一个夜班,相当于我一周只是休息了一天,这样的公司算是违约嘛?工作量也比原来增加,现在就算在休息一天,如果遇到事情一个电话叫回去也得加班,这种没有计入工时?还有早七晚六,中间应该是有午休的时间,那么在这午休时间安排去做事情,又让我失去了休息的时间,算谁的呢?

其他 2020-09-10 1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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