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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九月十二日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时避让不及撞到不走人行道突然跑过来横穿马路的行人。事后未及时报警,而是先将行人送去医院救治,待病人入院才报的交警,在交警大队备案后,交警需等到病人出院才给出责任认定书,而现在自己已垫付3000多元医药费保险公司垫付10000元,伤者现需做骨折手术,家属催我继续垫付医药费,我该不该继续交钱?一般这种情况我有多少责任?如果我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2-29 07: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受害人被撞了,对方却不垫付医药费时,首先可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先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如果经交警部门调解,而肇事者仍拒不支付医疗费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先予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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