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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今年6月30日在*服装厂十车间上班,8月12号因为一些事情没办法再继续上班,于是写了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上写的8月30号停,但是8月28号星期五放假休息,于是就告知厂里没办法再去上班了。厂里规定辞职必须满一个月后人才能走,我属于违法了劳动合同,肯定是要被处罚。今天领导打电话说,扣1000块工资,工资也就四千左右吧,这种处罚力度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20-09-14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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