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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53岁,在工地做木工,(未签合同)一天380元,一个月做26天。三个月前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粉碎性骨折,用了四颗钢钉,到现在还不能行走,医药费公司出的,但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护理费没出。今天谈赔偿,公司说36000(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及其他费用)解决,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 2020-09-22 1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请问工地是否购置了工伤保险?如果没买工伤保险的话,不按工伤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而是按人损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因工受伤,应当由雇主也就是包工头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可以同时要求大包和总包及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您伤势严重还可以评定伤残,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与对方谈判或提起诉讼,具体问题请来电免费咨询或到律所当面详谈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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