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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属于严重违法劳动纪律么,我上班时间为下午的五点钟到第二天的九点钟,因为我离岗二十多分钟,去吃饭了?我们公司说我违法劳动纪律了。喊我,辞职

其他 2022-12-28 16: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看工作岗位情况的。
  • 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1、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2、在班不在岗;3、酒后上岗;4、班时间内作私活;5、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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