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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投公司上班了,签的合约还有三个月到期,现在公司停工,就要把员工转到另外个公司,但是另外这个公司,工资福利待遇低,我们是不打算做了,打算拿赔偿金,再重新找工作。但是这个国投公司又不准备给赔偿金,打算员工下个月不去另外这个公司就算我们自动辞职,什么都没有了。这样情况是不是该申请劳动仲裁?能打赢官司嘛?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9-27 1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这种说法应是不受劳动法支持的,如果原劳动合同对合理转岗有约定参照约定,如果是要求员工与同一集团控制下其他公司新签合同,降低待遇的情况,是要针得员工同意才合规合理的,否则员工可以拒绝接受,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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