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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跑客运的,与同行发生口角,对方起诉法院,对方没有任何外伤,说被我老公打的引发旧疾,几年前得过心脑血管病,住院花了七千多,陪护五千多,住了五十多天院,火食费一天一百,营养费二千多,误工费一天二百,一万多,车辆陨失费一万多,问题是我们客运不景气,每年挣不了多少钱,还陪钱,要了误工费,车辆陨失费还要陪吗,他要的合理吗

其他 2020-09-27 16: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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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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