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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用另一方公积金,离婚后想要撤回公积金,需要做什么?还款方在没有公积金的前提下,需要还多少款

其他 2020-10-19 17: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是不可以的
  • 1、此房产婚后购置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2、婚后双方的工资等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均分;
    3、如果房子归你,你需要补偿房产的一般差价给对方,同时未还贷完的那部分双方也共同承担,即:
    假设该房产总价90万(你出了50万,你老婆除了30万,还有10万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现在离婚:
    如果该房子归你,剩下的10万房贷你自己独自承担,同时你需要给予女方补偿40万现金(房子一半45万,但还有10万未还的贷款,各承担5万,综合也就是40万)。
  •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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