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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男孩子15岁学生,被女生家长告强奸未遂,昨天中午进的刑警队,具体情况是令一个男孩和我家孩子一起在宾馆开的房,2人一起拉扯女孩的衣服,女孩不同意后跑掉了,这样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12-21 10:1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对于未成年案件,检察机关可以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行为人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 你好,强奸未遂只是量刑的一个考虑情节,但是涉嫌强奸罪还是比较严重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可以和我联系!
  • 您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你好,涉嫌强奸未遂,构成犯罪了,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 你好,涉嫌强奸罪轮奸未遂,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以详细的说明具体的情况
  • 你好,看到你描述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会判刑的
  • 你好:报警解决解决依法处理
  • 年龄是达到负强奸罪的责任了,本案是否够罪、应追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咱这边现在是被刑事拘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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