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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的小孩三岁半,今年9月17日在上幼儿园教室里,排队吃饭的时候被一位不停转圈跑的小朋友一头顶倒在地,导致舌头中部破损,去医院缝5针。一周无法正常行驶,前三天滴水未进,疼痛难忍。请问这样的伤害事件应该怎么合法处理,谢谢

其他 2020-10-01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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