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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在男方己有一年多。因婚后天妻闹矛盾,我女儿跟别的人跑了,現在音讯全无,男方我要彩礼钱,我该怎么办?结婚证,户口都己在男方家里。我有负责任吗?

离婚 2020-10-08 1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没有责任和义务代为退还彩礼,你女儿离家出走,责任不一定都是你女儿这一方的,你女儿也不一定有全部退还彩礼的责任和义务,结婚证和户口在男方家里有办法解决
  • 已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法定的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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