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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私立医院上班,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科室主任不签字,人力资源说主任不签字他们不接收。我已经给主任和人力资源分别发了电子版离职申请。主任说要招到人才允许我走,说最晚到年底。。。昨日家中有急事发生,老人病了,孩子没人看了,我向领导提出请假,领导不批,说就我事多,我如果休假大家都很忙,没法上班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孩子在天津上学,我和我老公在北京上班,他在抗疫期间参与一线工作,期间我公公也去世了,现在婆婆病了在老家,我自己家没有老人了,除了我婆婆没人能看孩子。。。现在只能我请假陪着孩子,可是辞职领导不批准,请假也不批准,我没办法了问题补充:目前我签的合同没找到,有人说里面要求的是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申请。。。这个和法律有冲突,按哪个标准?另外,我入职时说试用期六个月,现在已经九个月了,但是我一直没办理转正手续,这样是按试用期算还是按转正了算呢

其他 2020-10-07 17: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追问】我在一家私立医院上班,因家庭原因,提出辞职,科室主任不签字,人力资源说主任不签字他们不接收。我已经给主任和人力资源分别发了电子版离职申请。主任说要招到人才允许我走,说最晚到年底。。。昨日家中有急事发生,老人病了,孩子没人看了,我向领导提出请假,领导不批,说就我事多,我如果休假大家都很忙,没法上班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现在孩子在天津上学,我和我老公在北京上班,他在抗疫期间参与一线工作,期间我公公也去世了,现在婆婆病了在老家,我自己家没有老人了,除了我婆婆没人能看孩子。。。现在只能我请假陪着孩子,可是辞职领导不批准,请假也不批准,我没办法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才能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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