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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市居民,单位多年未给我交公积金,今年单位把这几年该是单位交纳的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我们个人,可是我这几年的工资一直是北京市最低工资,如果那几年我们安时交纳工基金的话,我们的工资就达不到北京市最低工资,现在单位只补给我们单位该缴纳的部分,我们是不是还可以向单位要个人缴纳的部分

其他 2020-10-07 16: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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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单位缴纳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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