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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买的二手房一共60万,我是分期付款买的,首付13万,剩下的是银行贷款。2019年10月10号开始还的第一期贷款,现在一直在还。买完房子我装修花了3万多块钱,如果我没能力继续还了,银行会怎么处理我的房子?会直接收回吗?如果收回的话会反还我的首付钱吗?

其他 2020-10-13 20: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你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抵押登记。另外如果银行起诉后执行该房产的话,拍卖的价款和欠付银行的款项的差额才是留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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