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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是私人餐饮店,没有书面入职只是口头的面试,可是我上个月10.10号给老板打招呼我家里有事可能不能长期上班,老板说的很的很明确不干了带一个月以后才能离职,可是我坚持到这个月十号,老板却说再坚持几天,今天都14号了,我又一次给老板打招呼说我要离职,老板说不要工资了就可以走!请问律师我这里该怎么办?

其他 2020-10-15 03: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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