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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双方合同,合同约定两个地方写了生效条件,签订合同后两天内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双方盖章合同生效。双方已经盖章。买方产品质量有瑕疵,买方没有支付预付款,也没有旅行合同。买方起诉甲方,要求支付仓储材料降价损失费并提前冻结35万资金。我没有支付预付款,合同算生效吗?起诉后协调,单价高于市场价,买方把高价亏损分摊到三个月执行完。第一个月的月底提50%的货第二个月底25%,第三个月底提25。协调出裁判后,卖方变化了联系人没有通知买方,买方多次追问律师才联系到人已经是18号,一个月只剩了12天,。买方没有足够的钱与时间提完50%的货了。付了85顿货款的钱,对方只交付了57顿货。次月的国庆期间,买方通知乙方付款提货,买方付了钱,买方表示仓库放假两天后给我发货,两天过后说要请示领导后发货,后面回复律师处理这件事,说我违约了,没有在第一个月提完50%,提货的款,当成了违约金。买方不同意要起诉,卖方更换了联系人没有及时通知,一个月只余12天延期他们有责任。2,付了85顿的货款只发57顿货,故意拖延时间,不诚信。第三,货物有一项瑕疵,不处理质量问题。以上这些理由,买方能胜诉吗

其他 2020-10-15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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