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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规定未为我们劳务工依法缴纳保险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的。那我们同时要劳服公司给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并给我们经济补偿吧?!但若是劳服公司给我们补交的话,我们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要求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和给我们经济补偿啦!?

其他 2020-10-15 12: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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